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试题]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
[单选题]2004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单选题]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试题]2013年8月8日,甲、乙、丙、下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4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H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下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 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
[主观题]下列各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没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
[试题]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1996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华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00年2月6日,华昌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司不作出如下三项决议: (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2)决定于2000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存的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金用于公积金中提取5
[试题]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1998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巨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2年2月6日,巨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2)决定于2002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3)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单选题]2009年1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2009年12月1日,A企业向B银行借款10万元;2010年6月1日,丁入伙成为A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于A企业的10万元债务丁应()。A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 . 可以承担责任,也可以不承担责任C . 不承担任何责任D .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单选题]2006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公司的出资额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不同意。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转让出资协议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不定项选择]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