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B .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C .将股权转让给配偶
D .将亏损企业的个人股权实施零转让
[判断题]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成交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的方法。()A.对B.错
[多选题] 自然人转让股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方法主要包括()A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B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C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D .参照以前年度该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单选题]对个人转让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如果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可以釆用的核定方法有( )。A.可参照相同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B.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C.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D.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相关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实方法E.知识产权等占资产总额比例达到75%以上,须由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单选题]个人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征收时首选的方法是( )。A.参照法B.净资产核定法C.加权平均法D.类
[单选题]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A. 补缴和追征税款B.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C. 核定应纳税额D. 加收滞纳金
[问答题] 如何把握“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这一条款?问题内容:《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对这一条款,我们基层税务机关在执行时有两个困难:一是“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具体的比例,到底低到什么程度没有法律依据?二是何谓正常理由,没有列举?三是出现这情况后是否可以认定为偷税?
[单选题]对于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 )。A.税收保全B.吊销营业执照C.加收滞纳金D.核定应纳税额
[单选题]对于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 )。A.税收保全B.吊销营业执照C.加收滞纳金D.核定应纳税额
[试题]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 )
[判断题]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A . 正确B .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