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甲在其承包的石坑里爆破采石。因飞石落到刘某家的责任田里,双方争吵起来。刘某说:“如果你再放炮,我就坐在炮口上,看你敢不敢点。”甲说:“你敢坐,我就敢点。”于是,甲将约2公斤的炸药包扔在地上说:“你有胆子就坐。”刘某过去坐在炸药包旁边。甲拿起一根约60厘米长的导火索,用剪刀剪去约20厘米,当着刘某的面接上雷管插入炸药包内,点燃导火索后,被告人甲朝刘某喊了声:“点着了,快跑!”随即自己跑离了现场,此时,刘某向外挪动了一下身体,尚未起身,炸药包便爆炸了,刘某被当场炸死。
问:被告人甲对刘某的死亡,其主观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 被告人刘晨,男,31岁,辽宁人,农民。1997年5月,被告人刘晨因盗窃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同年7月10日,县法院对刘晨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布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听后,即要求公诉人和公诉人的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起诉书称他用溜门撬锁的手段进行盗窃,而实际上他并没溜门撬锁”。审判长听后,认为这种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当即驳回被告人刘晨回避的申请。刘晨不服,要求合议庭复议,审判长认为没有
[判断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关某和许某均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A . 正确B . 错误
[试题]被告人于某,男,30岁,农民。某年5月29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于某和同村农民刘某、杨某联合脱麦粒。当杨某家脱第二遍麦粒时,被告人于某手持铁叉准备把麦草叉到脱粒机上。第一铁叉叉下去,于某感觉到叉底下一动,并见麦草下露出红布衣的一角。他心中一惊,意识到叉了人,便丢下铁叉,后退五六步,不作声。直到刘某上前拿铁叉叉草,才发现了麦草中被叉中的小女孩,铁叉尚留在小女孩右太阳穴上。拔下铁叉后,伤口血流不止。小女孩便被急送乡卫生院抢救,终因贻误抢救时机,于当晚8时许死亡。经查小女孩是在农民休息时玩“捉迷藏”躲进麦
[问答题]赵某走私毒品案被告人:赵某,男,37岁。被告人:李某,男,17岁。被告人:刘某,男,35岁。2010年12月30日,被告人赵某在缅甸勐古被毒贩雇用运送
[多选题] 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3年4月7日晚,刘某翻墙进入某研究所录像室,准备盗窃该所刚购进的一台飞利浦大彩电。被告人刚走近电视机,就被值班人员王某和朱某发觉。在追逐中,刘某的风衣被王某扯下丢弃在现场。刘某跑回家后,恐怕自己的风衣会作为罪证,于是手持木棍返回作案现场,寻找风衣,寻找之中,又被王某和朱某发现,刘某便用木棍将王某、朱某打成重伤,并逼他们交出风衣。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A . 驳回
[单选题]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单选题]你和几个同学聊天,其中两个人因对某个问题的看注不同而争吵起来。你会( )。(A)急忙制止他们,借故把其中的一个人叫走(B)立即岔开话题,把话题引导到别处(C)任他们争吵下去,看看谁的辩论水平高(D)表扬他们的辩论水平,并说明自己的观点
[单选题]被告人唐某的婆婆与唐某妯娌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中,妯娌的舅父用铁锹击打婆婆的腿部,唐某立马前去夺过妯娌舅父手中的铁锹,朝妯娌舅父的头部击打,导致妯娌舅父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 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 . 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 . 唐某不构成犯罪D . 唐某的掌推行为与妯娌舅父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试题]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一起复杂的走私案被告人:甲,男,30岁。被告人:乙,男,39岁。被告人:丙,男,.38岁。被告人:丁,男,23岁。被告人:戊,男,31岁。被告人: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