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侵占罪
B . 信用卡诈骗罪
C . 盗窃罪
D . 诈骗罪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的1.5万元已被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的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
[单选题]江某与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后索回。1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
[单选题]江某与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后索回。1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
[试题]某日,戚某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郑某发生争吵,遭到郑某破口大骂。次日,戚某叫上自己的弟弟到郑某家中,将郑某院中的水缸、门窗玻璃等共计450余元的东西砸毁。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郑某家中将戚某抓获。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案进行调解。经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约定戚某向郑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郑某损失400元,3日内交付。但是3日过后,戚某并未实际履行。郑某催促时,他却向郑某宣称是不会赔偿的,且派出所已经处理过了,没有权力再管了。下列叙述错误的有()。
[单选题]第 61 题 张某和王某是朋友关系。某日,二人一起喝酒后,张某欲将自己停在某公共停车场的宝马车开回家。王某极力阻止,并站在车的侧前方拉住车门不断劝阻张某。张某不顾劝阻,发动汽车,欲开出停车场,在此过程中,将王某带倒卷入后车轮轧过,致王某当场死亡。开车走出一段路后,张某想起和自己一起的王某,遂开车返回停车场,看到王某已死亡,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祸,遂打电话报警,说自己可能不小心轧死了自己的朋友王某,并在现场等待警察出现。张某供述,当时由于急于开车回家,没有注意到在车旁劝阻的王某。经鉴定,张某驾车时属
[单选题]戴尔电脑公司创始人迈克尔.戴尔对电脑感兴趣,后来他注册了一家电脑公司,经营个人电脑生意。这说明职业生涯选择的重要依据是()。A . 兴趣B . 气质C . 性别D . 父母
[多选题] 郝某、郑某、陈某和赵某四人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四人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 . 郝某以现金30万元出资B . 郑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C . 陈某以劳务出资D . 赵某以其所有的小汽车作价50万出资
[单选题]某高校大二学生余某(男,20岁)、郑某(20岁)是一个宿舍的同学,平时两人关系很好。2014年元月某日下午,余某和郑某又在斗嘴开玩笑,因郑某话语过分,导致余某气愤并向正在宿舍课桌前玩电脑的郑某腰部扫了个鞭腿,脚板踢到了郑某的腰部,当时郑某就感到腰部很痛。事后,虽然郑某还感觉有点痛,却没有放在心上。第二天早晨,郑某感觉身体非常不适,独自去医院检查。经医生检查发现脾脏破裂、内出血严重,危及生命。医生立即进行手术,为郑某摘掉了脾脏。经法医鉴定,郑某为重伤。余某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双方协商,由余
[单选题]赵某将私房三间典与郑某,典价5万元。后郑某将该房租与陈某。郑某与陈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A . 无效,理由未经赵某同意B . 有效,理由无须经赵某同意C . 效力未定,理由郑某欠缺出租权D . 无效,理由郑某未将该房出租的事实通知赵某
[问答题] 某校三位青年教师同时进校任教,同住一间集体宿舍,业余时间关系密切,引起学校一些人的议论。一次,学校定于晚上召开全校职工大会,三位青年教师为看一场难得的音乐会,分别请假。这件事使学校领导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教师集体,就要制止这种小团伙的发展,严肃处理这次音乐会事件。另一种认为:他们的交往不算反常,不能扣“小团伙”的帽子。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帮助教育。你认为哪种观点是正确的?请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