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A .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B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C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E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单选题]陈家三兄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老大以房产出资5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孙某人股。后查明,老大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30万元,且老大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只有10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大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二、老三补足C.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二、老三和孙某补足D.老大无须补交差额,但应该更改公司的注册资本,且所更改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三人共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缴清,公司设立时缴纳10万元,30年后缴纳剩余的90万元,在公司成立后第3年,公司负100万元的债务,第4年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试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剖析这一现象。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不久后,甲拟将其在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乙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 . 乙视为不同意转让B . 乙视为同意转让C . 丙应当购买甲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不同意转让D . 如果丙不购买,那么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
[单选题]2015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50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20万元。
[多选题]2015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50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20万元。
[单选题]2015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50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20万元。
[单选题]2015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50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