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创办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张三擅长经营管理但缺乏资金,仅出资10万元;李四出资30万元;王五出资60万元。三人约定,企业主要由张三经营,如有盈利按3:3:4的比例分配,如亏损也按此比例分担。由于市场变化的原因,该合伙企业经营不善,对甲银行负债70万元不能偿还。
经清算,该合伙企业剩余资产仅值10万元,经变卖偿债后,尚对甲银行负债60万元。则甲银行最多可向张三要求偿还的金额是(  )。

A.0万元

B.60万元

C.6万元

D.18万元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