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为自己的妻子乙与X保险公司订立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金,一次性缴纳保险费2000元,乙同意并认可该合同的保险金额20万元,合同未指受益人。日后甲未经乙同意指定丙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7万元。此后不久,乙又指定丁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受益份额4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最多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万元。
A.9
B.11
C.16
D.20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