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具有5年以上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B.具有2年以上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经验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C.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应当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D.私募基金子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其他私募基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