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丁公司可以在2016年8月15日发出竞争要约的提示性公告,以每股15元价格收购乙公司
B.要约收购期间,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辞职
C.2016年8月10日,甲可以以协议转让方式以及10元/股的价格,收购丙公司所持乙公司1%股份
D.2016年8月10日,甲公司可以变更要约收购价格为11元/股
E.2016年8月22日,已经预受股东可以撤回对要约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