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
B.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C.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D.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