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李某因自行车被盗到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调查系王某所为,被盗自行车同时被追回扣押。办案民警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王某起初拒不交代盗窃自行车的事实,民警就将其锁进候问室中长达30小时,期间不闻不问,不让其睡觉,也不给饭吃。最后王某交代了其盗窃自行车的事实。办案民警曾某把自行车作为上下班的工具,李某多次索要未果。曾某声称该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在案件未办结之前不能退回。经县公安局批准对王某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曾某在当场收缴罚款后,向王某出具了由县财政局统一制发的收据,王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由一同来此地打工的老乡作为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办案民警经派出所领导批准,同意王某的申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问题:对本案的处理存在哪些错误?说明理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