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可以记录在案,随案移送
B.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C.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