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月的生产情况、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运行性能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试验和维修的情况
B.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修改或变更以及对运行规程的修改
C.核临界安全的控制(包括临界物理参数监控仪表运行情况、监测结果及与运行限值的比较)
D.放射性废物的贮存,处理及处置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E.运行中发生的事件综述与分析,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置)存在的或潜在的安全问题及其所采取的措施
F.国家核安全局或营运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