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于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A公司于2010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资本公积7200万元;2011年度用现金分配利润,共分配利润1900万元;2012年度以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1股,共分配利润5184万元(含税)。
(2)A公司于2011年10月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而被有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2012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
(3)A公司于2010年6月将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12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净利润和已分配利润的情况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2、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3、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
5、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