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单位为一家省级行政单位,按省财政厅要求执行中央级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2019年3月,甲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对该单位2018年度财政项目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1)“架空线路改造”项目经费预算16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8年3月全额下达至甲单位零余额账户。该项目于2018年10月执行完毕通过验收,并按合同完成结算,形成财政项目支出结余资金3万元。2018年12月,甲单位直接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架空线路改造”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支出。
(2)“职工食堂改造”项目经费预算560万元,财政直接支付额度通知于2018年4月下达至甲单位。在对该项目进行部门审核和评审时主要关注了完整性和必要性两方面。
(3)“业务楼配套设备购置”项目经费预算27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8年3月全额下达至甲单位零余额账户。该项目计划采购2台大型设备(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设备安装场所和用途发生调整,设备购置数量和技术参数出现了较大变更,由此节约设备购置资金15万元。2018年6月,甲单位直接同中标供应商签订了255万元的设备购置合同,并完成了设备安装、验收与付款工作。
(4)“行政办公楼设备购置”项目经费预算530万元,按财政要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由财政部批复。
(5)“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预算18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8年5月全额下达至甲单位零余额账户。经公开招标,甲单位于2018年7月同中标的X公司签订软件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日支付首笔款72万元,余款108万元待软件开发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因X公司负责该软件开发的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变动,软件开发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甲单位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于2018年12月23日将项目剩余资金108万元一次性支付给X公司。
要求: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有关规定,逐项指出事项(1)至(5)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