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8个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提出对原有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变更,使施工单位停工待图5个月(全场性停工)。在基础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除了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妥善处理外,还将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由C15提高到C20。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其中索赔计算中有以下两项:
(1)由于业主修改变更设计文件造成工期延误,损失5个月的管理费和利润:
现场管理费=签约合同价÷工期×现场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8000万元÷18月×12%×5月=80万元
公司管理费=签约合同价÷工期×公司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8000万元÷18月×7%×5月=46.67万元
利润=签约合同价÷工期×利润率×延误时间=8000万元÷18月×5%×5月=33.33万元
合计:160万元
(2)由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造成费用增加,要求追加付款15万元。
[问题]1、请分析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请分析上述背景材料中所列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