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8年12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7年5月以15000万元购买政府出让的一宗土地,并缴纳了契税,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
(2)自2017年6月起,对受让土地50%的面积进行一期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9000万元、管理费用680万元、销售费用56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600万元,该公司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50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
(3)2018年11月该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截止到11月底该项目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35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省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含的项目。
2.简要说明税务机关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