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公司要将注册商标“8686”改成“6868”,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变更
B.乙公司受让“8686”商标,应当与甲公司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C.甲公司要使用“6868”作为商标,必须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后方可使用
D.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食品类产品上擅自使用“8686”为商标,侵犯了甲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