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为上市公司,拥有大量的珠宝首饰,将要进行资产重组。2020年3月,A公司欲委托W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其拥有的珠宝首饰的价值,W资产评估公司为了开拓其在新领域的资产评估业务,在评估机构不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的情况下,受理了该资产评估业务,由于聘请有关专家及专业机构花费较多,W资产评估公司也不打算聘请专家协助工作。评估公司决定由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与A公司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但是,在订立合同的当天,A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出现紧急情况不能出席签约。为了显示彼此之间充分的信任,W资产评估公司决定先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待A公司法定代表人有空时再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A公司对此无异议。3个月后,A公司与W资产评估公司正式订立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1个月后,评估项目负责人李某发现双方未约定评估报告的提交期限和方式,于是他联系了A公司法定代表人,双方在口头上补充了评估报告的提交期限和方式。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W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如何决定是否受理评估业务?W资产评估公司的做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前,机构的恰当做法是什么?
(3)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应当采用何种形式?为什么?
(4)该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是否成立?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5)评估项目负责人李某与A公司口头补充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行为是否恰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