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甲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资料一:2×16年1月,甲公司自行建造幢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甲公司购进为建造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3000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甲公司为建造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为2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450万元。
资料二:2×16年8月,该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资料三:2×17年1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办公大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为30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至2×17年年末该办公大楼未计提减值准备,租赁期开始日为2×1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
资料四:与该办公大楼同类的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2×18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2×19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4300万元。
资料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该项办公大楼截至2×17年年末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
(3)编制甲公司将该项办公大楼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18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19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