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9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小轿车设定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月,邹某又以该车设定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1月,邹某向丙借款3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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