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甲公司自2013年2月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2013年至2015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16年至2018年减半,按照12.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2015年至2019年有关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一致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4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行政管理用A设备,成本3000万元,该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5年,无净残值。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准予在税前扣除。假定税法规定的A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资料二: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债券,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债券的面值为2000万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与实际利率相同),利息于每年6月30日支付,本金到期一次付清。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购入的债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9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20万元。
其他资料如下:
第一,2019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400万元。
第二,2015年初,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余额,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可抵扣亏损,除上面所述外,甲公司2015年至2019年无其他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一致的交易或事项。
第三,2015年至2019年各年末,甲公司均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分别计算,甲公司2015年至2019年各年A设备应计提的折旧,并填写完成下列表格。

(2)根据资料二,编制甲公司2019年与购入债券及确认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015年至2018年各年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4)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019年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