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

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

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

C.丙可以多分

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

E.不用给丁多分适当的遗产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