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B.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
C.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D.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4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