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设单位计划建一厂房,于2010年2月向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证》,并于4月开工建设,7月底竣工验收,并于8月初请规划局进行验收。8月初收到规划局寄来的《行政罚款决定书》。后建设单位不服,9月初向规划局提请行政复议,规划局不予处理。
【问题】
双方在程序上和内容上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原因。规划局能否撤销或者收回《行政罚款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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