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中标一矿山工程项目,井深480m。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对该施工井筒检查钻孔,将该工程所在地800m附近的地质钻孔资料推断的井筒地质柱状图提供给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据此组织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减在5%以内时,仅就人.材.机的费用作调整。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工程停工时的计费与正常相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
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到380m深度时发现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上没有显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并使施工单位设备砸坏损失8万元,施工单位人员工伤10万元,建设单位工伤10万元,井壁修复20万元,停工0.5个月。
事件2:由于断层落差达到20m,如果按照原井筒设计深度继续施工,井底车场将落在含水层中,经与设计单位研究决定井筒延深30m,施工单位在设计变更的基础上修改原施工方案,增加了工程支护费用及并更换钢丝绳及其他措施工程费。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耽误15天。
事件3:井筒穿过一含水层,施工单位凭经验通过,但发生了淹井,造成设备损失10万元,返修井壁20万元,事故处理80万元,停工0.5个月,处理1个月。继续向下施工时由于断层导水导致某含水层水量的突然增大,远远大于原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成本增加15万元,工期拖延10天。
问题:
1.本工程中出现工程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2.事件2.3中,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工期和费用有哪些?
3.事件2中,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应如何确定变更价款。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