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B.招标人需要修改或澄清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5日
C.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D.投标人少于3人的,需向业主申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