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以总报价为准修正;
B.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清单报价为准修正;
C.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