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业主对建筑物內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B.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D.业主转让建筑物內的住宅、经营性用房,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