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与一套价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6年6月1日,甲公司将市值120万元的厂房作价90万元卖给丁公司。请问对甲公司的上述行为,乙公司是否享有撤销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