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于2015年1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出资,丙以现金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的出资方式不合法,该出资无效

B.法律允许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甲的出资合法有效

C.若股东乙向法院请求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甲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D.若股东乙和丙向法院请求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