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CIF(青岛),承运人为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后货物到目的港后,被丁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取走货物,甲公司持正本提单未提到货,其立即向丙公司索赔,但丙公司已经不知所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丙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将货物交给丁公司,丙公司也不可以免责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C.如丁公司是以正本提单提货的,则丙公司对其放货行为不承担责任

D.乙公司无需为甲公司的损失负责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