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齐凯公司2016年生产了一种治疗颈椎疼的快康治疗仪并投放市场,消费者邓某购买了一部,用后颈椎疼痛大大减轻,但却患上了偏头疼症,邓某询问了这种治疗仪的其他用户,很多人都有类似反应。邓某向齐凯公司要求索赔。齐凯公司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找专家作了鉴定,结论是:目前科学技术无法断定治疗仪与偏头疼之间的关系。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按照过错责任原则,齐凯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B.因出现不良反应的用户众多,说明产品确实存在“隐患”,即便有专家鉴定的证明,齐凯公司也不能免责

C.该治疗仪的功能是治疗颈椎病,该功能完全具备,至于其他副作用是治疗中不可避免的,齐凯公司对此不负责任

D.由于治疗仪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齐凯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