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常某.丁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丁公司出售给常某汽车一辆,价值25万元,交付日期为2017年3月1日。”曹某欠徐某20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日。为了担保该债务,2016年12月1日,常某.徐某达成协议:“常某将其基于汽车买卖合同对丁公司享有的债权为徐某设立质权。”2016年12月5日,常某将设立质权的一事通知了丁公司。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2016年12月1日徐某的质权设立

B.2016年12月5日徐某的质权设立

C.2017年3月1日,常某有权请求丁公司将汽车交付给自己

D.2017年3月1日,徐某有权请求丁公司将汽车交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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