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B.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C.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D.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