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4月,张某一家三口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四日游。在旅游最后一天,该团所乘汽车因车轮打滑撞击其他汽车,张先生本人右腿粉碎性骨折,全家所受惊吓不轻。为此,张先生一家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6000元,并赔偿伤残补助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38500元。但旅行社提出双方所签格式合同中约定“如果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游客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概不负责。”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汽车故障造成,旅行社并无过错,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本案例中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