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2年8月7日,李某携妻儿到秦皇岛旅游,入住某宾馆,李某的儿子在房间内玩闹时损坏了电视机的遥控器。李某在退房时,宾馆服务员发现电视机遥控器被毁坏,便请李某看宾馆内《旅游须知》,其中规定遥控器的损坏赔偿金额为100元。因此,宾馆方面在李某结帐时要从其住宿押金中扣除100元作为赔偿。李某却只同意按遥控器的市场价20元进行赔偿。双方就此发生分歧。宾馆对李某损坏物品要求按自定价格进行赔偿,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