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技术特征和手段等效的判断,应当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拥有的专业知识为准,不应从专家或者审查员的角度来判断
B.判定有无等效性时,应借助说明书和附图,因为发明的目的、效果、优点只能在说明书中才能找到,权利要求书中不得写进这些内容.
C.在判断代替手段与被代替的必要技术特征是否等效时对,还应当从所属技术领域、技术解决方案、技术经济效果等方面综合考虑
D.在判定侵权时,应受有效专利权的约束,不应对授权的可靠性提出质疑,但是在等同判断时,并不意味着不应审查专利发明创造是否与已有技术相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