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
[单选题]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
[单选题]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以货物积压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在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故退席,也没有参加以后的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的判决。现问此判决性质属于:( )A.给付判决B.缺席判决C.部分判决D.肯定判决
[问答题]2000年1月8日至ll月14日,原告广州气筒厂财产清理小组(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广州华大涂装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两份合同,由被告为原
[案例分析题] 2009年5月6日,原告华某两次到被告北京某超市处购买山楂片,分别付款10元和6.55元,在食用时山楂片中的山楂核将其槽牙崩裂。当日,华某到医院就诊,将受损的槽牙拔除。为此,华某共支付拔牙及治疗费421.87元,镶牙费4810元,交通费6.4元、复印费15.8元。后华某找该超市处理此事时,遭到对方拒绝。华某后拨打12315进行电话投诉,经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华某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拔牙及治疗费421.87元,镶牙费4810元,交通费6.4元
[主观题]原告在被告所在地广东做生意,与被告发生纠纷。但原告的家乡在湖南,被告要到广东还是湖南法院起诉?
[单选题]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 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B . 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
[单选题]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供王某的证言,证明被告从原告处拿走5000元。被告辩称这5000元系原告赠与,并非借款,并向法院提供原告所写的书信一份。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的证言是本证B.被告提供的书信是本证C.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反证D.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对王某的证言的反驳
[试题]原告以被告拖欠借款10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被告只承认曾借原告人民币l万元,但已还了,1000元。原告否认被告还款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A.原告应承担被告欠款10万元的证明责任B.原告应承担被告还款4000元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C.被告应承担自己欠款10万元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D.被告应承担自己只欠款l万元的事实的证明责任
[问答题]2004年2月3日,原告拍卖有限公司与被告百越壮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川拍项字2004年第8号的《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