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案例五: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
根据案例五回答问题。[2008年5月真题]小强和小青之间是( )关系。
A.旁系血亲
B.旁系姻亲
C.拟制旁系血亲
D.自然血亲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