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残损、滞留、过临界期商品进行削价处理,须由门店物价员如实填写“商品削价报告表”
B.“商品削价报告表”需经店长、督导签字后,送业务部或子公司复核盖章
C.削价处理商品销售须由3人经手
D.食品过保质期不得做削价处理售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