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8年3月某政府机关意欲采购一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办公电脑设备,价值200万元。某电脑公司得知此事后,就找到该政府机关负责人员,希望购买自己公司生产的电脑,并允诺给与优惠价格,并给该人员免费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使用。于是该政府机关采取单一来源方式与该电脑公司签订电脑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请问该政府机关有哪些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应该承担怎样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