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刘某、贾某诉李某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被告李某的丈夫与原告刘某系同事,在一起工作多年,李怀疑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曾多次向有关领导反映过,经调查予以否定。李某认为领导袒护他们,便想报复刘某。1998年某日,原告刘某、贾某举行婚礼,宴请宾朋。李某自制一个花圈,题写一幅挽联:“破鞋流氓刘某某,遗臭万年快点死。”系于花圈两侧,并置一大纸盒内,托一不相识的男孩送到婚礼仪式上。二原告交换完结婚礼物后,接过礼品盒,打开一看,新娘顿时气得昏厥在地。宾客见状十分惊讶,认为喜事不喜,纷纷退席,至使新婚夫妇蒙受耻辱,后二原告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被告赔偿二原告的名誉损害。
结合有关规定分析并说明以下问题:(1)此案中被告李某行为的性质是什么?(2)被告李某是否侵害原告刘某的名誉权?为什么?(3)被告李某是否侵害原告贾某(刘某之夫)的名誉权,为什么?(4)此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