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有三子乙、丙、丁,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乙、丙与甲同城生活,丁在海外工作。乙经常上门看望、照顾甲的晚年生活,丙既不上门,也不支付赡养费。甲生前已有遗嘱,明确其遗产房屋一套给乙,另有存款50万元由三子均分。乙认为对自己不公平,在分割遗产时认为自己该得30万元,另20万元由丙、乙均分。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依照甲的遗嘱执行
B.乙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
C.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丁未尽抚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