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2008年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产品250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000元,每台销售成本1500元;
(2)出租设备收入30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利息20万元,买卖股票转让所得80万元;
(3)销售费用45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32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用20万元);
(4)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的自产产品100台(按新会计准则在会计上不应确认收入);
(5)以200台自产产品作为实物股利分配给其投资方,没有确认收入(按新会计准则应确认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全年销售(营业)收入;
(2)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
(3)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
(4)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5)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6)计算全年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注:本题出租设备收入只考虑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