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尚书·康诰》:“净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段文字反映的原则是什么?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该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
  (4)该段文字反映的问题对后世产生了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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