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问题:[2006年真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时有何例外?为什么?
  (3)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