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至6月到所属地的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办理已安排残疾人证明手续。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征收残保金前向社保征收部门提供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人数”,社保机构据此核算残保金的扣减额;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没有提供的则默认该单位在岗残疾职工人数为0。

征收残保金时,如何确定在岗残疾人数?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