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识的活动。”
B.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C.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D.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