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的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不适用本安排
B.内地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案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标准专利(包括原授专利)、短期专利侵权的案件,不适用本安排
C.在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本安排规定的判决,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即可
D.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本安排规定的判决,提交的文件可以没有中文文本